宜宾中院 2024年初,兴文县人民法院石海人民法庭收到了当事人杨姐递交的工伤纠纷民事诉状。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但几天后,杨姐却着急的来到了法庭。 “法官,我起诉的那家合作社为了逃避责任,想要办理注销登记,你一定要帮帮我啊!” “你先不要慌,说清楚情况,我帮你想办法。”石海人民法庭法官吴鑫说道。 兴文县与叙永县相邻,两地群众来往密切,家住兴文县麒麟苗族乡的杨姐在叙永县某专业合作社工作。2023年8月,杨姐在工作时,右手被机器打伤,住院治疗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杨姐在鉴定后多次联系该专业合作社协商处理,但合作社一直拖延,故杨姐一纸诉状将该专业合作社诉至法院。没多久突然传来消息,该专业合作社已经向叙永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登记,而此时离公示期结束仅剩7天时间。 吴鑫听完事情经过后,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他当机立断,让杨姐马上准备一份保全申请书提交法院,请求法院对该专业合作社的注销行为予以保全。 收到杨姐的申请书后,吴鑫立即与叙永县市场监管局联系说明缘由,并发函请求终止对该专业合作社的注销登记,保证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叙永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函后,终止了对该专业合作社的注销登记。 吴鑫再一次见到杨姐是她来法庭申请撤诉,杨姐说他们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不用来法庭打官司了。 在基层法庭,法官们面对的都是这些看起来平平无奇、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但这一件件“小事”都是每一位当事人的“人生大事”。 “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将心比心的为当事人解决每一件烦心事。”吴鑫说道。 供稿人:兴文县人民法院 谭天宇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宜宾中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凡人小事 | 每一件“小事”都是群众的“人生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