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为艺术问题的本源性探索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思路;英伽登着手建立现象学美学理论体系;直到1953年杜弗莱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问世,现象学美学体系才算大功告成。
从胡塞尔到英伽登,再到杜弗莱纳,现象学思潮已经因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发表发生了逆转,海德格尔赋予诗以本源性的地位,从而促成了现象学向存在哲学的蜕变。英伽登和杜弗莱纳尽管依然坚守胡塞尔的现象学阵地,但却无论如何也回避不了海德格尔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可以说存在哲学为英伽登,特别是为杜弗莱纳的现象学美学理论提供了更为复杂的理论背景。
一 杜弗莱纳美学的思想渊源
1935年海德格尔发表了影响深远的论文《艺术的起源》,指出既非艺术家使艺术品成为艺术品,也非艺术品使艺术家成为艺术家,而是艺术分别使他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品。在海德格尔看来,艺术是一个存在性的概念,如同“语言”、“时间”、“历史”一样,既非抽象的概念或本质,也不是艺术家或艺术品的属性。海德格尔认为艺术品是“真”的显现,但“真”不是“逻辑的真理”,也不是事物抽象的本质或理念的显现。“真”是人作为“dasein”(此在)通过工作而使被遮蔽的东西显现出来,明朗化,也就是说“存在”通过人的活动显现自己,即“人诗意地栖居着”,因而“美”也就成了“真”的闪光。事物的“真”是现象学排除法的剩余者,是一个“生活的”、“活生生的”“世界”。杜弗莱纳的现象学美学理论,正是从这一存在论哲学的基石上起步的。杜弗莱纳认为只有从存在论的原则出发,才能正确理解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循环”关系,即胡塞尔所指的“意向对象”(noema)与“意向作用”(noesis)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