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1 2013年农村人口平均收入(元)
二、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
(一)因病因残致贫
通过对我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初步分析发现,因病致贫是导致贫困的最重要原因,占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2%。[1]
表8-2是基于2013年CHIPS数据对调查样本的贫困群体进行的统计,有效样本共计16421人。其中,贫困群体人数为566人,可以估算出2013年中国农村的总体贫困发生率约为3.4%。在贫困群体中,残疾人占比为1.24%,超过了残疾人人数在总人数中的占比0.47%。可见,由于残疾导致的失去劳动力的个体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更大。
表8-2 相关人口数量统计(人)
(二)无就业致贫
目前,全国已经登记的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涵盖了超过60%的贫困人口,而这些地区的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失业现象突出。对于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许多研究都发现,从宏观上来看,一国的失业率与贫困发生率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性,即失业率越高,贫困发生率也越高。从微观上来看,家庭成员的就业率与其贫困发生率同样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性。因此,解决贫困家庭中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就业问题,就能起到迅速降低贫困发生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