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皇帝制书的内容,中央有关机构和王国相、郡守等地方官员再根据乡里评议,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这叫作“察选”。“察选”出来的人,再上报、遣送至丞相府等有关机构。
然后再由皇帝亲自策试,测试的题目是由皇帝出的政治、政策方面的问题,被测试的贤良写成文章对答,这就是对策。策如为皇帝所赏识,就可以授予官职,或再经试用而后授予官职。
举孝廉在武帝前就已存在,最初是孝廉与力田等是一同举荐的。从史籍记载来看“举孝廉”作为单独的一科,最初可能是武帝时正式开始的,《汉书·武帝纪》载: “元光元年(前134)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这里说的“初令”应指最初让举孝廉的诏令,让“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说各郡与诸侯王国要分别举“孝”“廉”各一名。 “孝”与“廉”是两种德行高尚、嘉美的人,举孝子为官,就是让他们做表率、标兵,优化那时的社会风尚与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广教化、美风俗”“仕元元,移风易俗也”。